COLLEGE OF LIFE SCIENCE · JLAU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结合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奖学金金额、名额分配及比例
学院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各等级金额、名额分配及比例见表1,2。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列表(按10个月计算,一次性发放)
学历层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博士研究生
1800元/月
1400元/月
1000元/月
硕士研究生
800元/月
500元/月
300元/月
表
表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
无
20%
30%
50%
0
10%
40%
二、评审依据
1.博士研究生
第一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成员) 综合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实际成绩=总成绩/科数,90%)及其平时表现(10%)进行分等定级,直博生、硕博连读和免试攻博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所有课程考核一次性未通过的学生无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90%)和平时表现(10%)进行分等定级。其中,中期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中期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研究生有资格参评二、三等奖学金;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无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资格。若中期考核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分组,则奖学金评定中按分组人数及奖学金总名额数确定各组各等级奖学金评定名额数。
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制定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按照研究生的科研产出及学术贡献进行分等定级。细则主要以打分量化进行评价,各学科在评选过程中如出现细则中没规定的情况,可根据自己学科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商讨解决。参加毕业答辩的同学,按照按照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产出打分表要求进行打分排序;未参加毕业答辩的同学如有科研产出,按照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产出打分表要求进行打分排序,但排名在参加毕业答辩同学之后;无科研产出且未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默认为三等奖学金。
表3 博士研究生科研产出及学术贡献打分表
类型
分值
说明
SCI
(3+5X2)n
其中X=影响因子(JIF)/学科平均影响因子(AIF),每个杂志具体分值可以查找文件《2023年SCI期刊分值计算(公示板)》。n为系数,见刊可检索n=1,接收n=0.8
EI
3n
n为系数,见刊可检索n=1,接收n=0.8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论文
领军期刊10n, 重点期刊 5n分,梯队期刊 1n
如果该期刊为 SCI 期刊,优先选择 SCI 计算公式计算,n为系数,见刊可检索n=1,接收n=0.8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0.5n
说明:1.SCI分值可在《2023年SCI期刊分值计算(公示板)》中查询,EI以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引证检索报告为准;卓越期刊论文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目录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论文出版年度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北京大学图 书馆主持编写)为准。
2.SCI论文见刊与接收的界定:SCI论文可以出具检索证明,该论文认定已见刊发表;论文未能出具检索证明处于online状态,该论文可认定为已接收;论文处于online之前的投稿状态,不予承认。
3.论文产出打分仅针对学生第一作者,其他排名均不算分。
2.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制定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按照研究生的学位课课程学习成绩、研究生入学初试成绩和行为考评成绩进行分等定级,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研究生支教团”和“2+2”硕士正式入学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所有课程考核一次性未通过的学生无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资格。参评学业奖学金实际成绩=总成绩/科数*45%+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5*45%+行为考评成绩*10%,各专业按照专业人数和奖学金总名额数确定各专业各等级奖学金评定名额数。
第二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制定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90%)和行为考评成绩(10%)进行分等定级。其中,中期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中期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研究生有资格参评二、三等奖学金;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无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资格,若中期考核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分组,则奖学金评定中按分组人数及奖学金总名额数确定各组各等级奖学金评定名额数。
第三学年: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按照研究生的科研产出及学术贡献进行分等定级。细则主要以打分量化进行评价,各学科在评选过程中如出现细则中没规定的情况,可根据自己学科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商讨解决。有科研产出的学生按照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研产出打分表要求进行打分排序,无科研产出的学生按答辩成绩排序,各专业研究生统一排序评定。科研产出打分标准按照表4和表5为标准进行打分。
表4 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打分表
表5 硕士研究生专利打分表
分值1
分值2
分值3
学生排名第一
学生排名第二
学生排名第三
国际专利
授权:5*1;
申请5*0.1
授权:5*0.6
申请:5*0.6*0.1
授权:5*0.3
申请:5*0.3*0.1
国家发明专利
授权:3*1;
申请3*0.1
授权:3*0.6
申请:3*0.6*0.1
授权:3*0.3
申请:3*0.3*0.1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1*1;
申请1*0.1
授权:1*0.6
申请:1*0.6*0.1
授权:1*0.3
申请:1*0.3*0.1
说明:
1.专利打分仅针对专利排名前三的毕业生;
2.申报和授权专利需与论文研究相关。
三、评审时间
1.第一学年: 4月中旬-5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2.第二学年: 4月中旬-5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3.第三学年:各学科在4月中旬-5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上报学院汇总后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个人申诉
1.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所在学院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接受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如研究生对学院的评审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院答复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学院提起申诉,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学院,此意见即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五、其他相关问题
1.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
2.在规定的学制期间内,休学、出国研究生履行完复学或归国手续后方具有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资格,已发放的学业奖学金予以追回;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具有参评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3.在校期间转为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取消当年及在学期间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4.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出现违纪违规、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取消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已发放的学业奖学金予以追回。
5.因故受到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者,已发放的学业奖学金予以追回。
6.学科需要报送的材料,学科带头人签字,院长签字。
(1)《**学科**级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汇总表》
(2)《**学科**级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汇总表》
7.本规定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4日
提交